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征发[1998]第32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事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由于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和《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为与国家统计口径保持一致,国家税务总局已开发出征管报表软件,确保年度征管报表的编报质量。为此,省局将于199 8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举办征管报表软件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负责征管报表的同志一人。要求具备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并熟悉征管报表编报工作。
二、培训地点:山西省财税专科学校。
三、其他事宜:
1、参加培训人员携带并地税征字[1998]第21号文件。12月21日到省财税专科学校报到。
2、住宿费、讲义工本费自理。住宿费100元、讲义费150元。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事宜的通知
1998年11月26日 晋地税征发(1998)32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征函[1998]29号《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事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