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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2002年上半年税收计划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2]35号

颁布时间:2002-04-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局:

  根据2002年组织收入工作的总体安排,为实现上半年时间任务“双过半”,提高税款入库的均衡性,经研究决定,现将上半年各项收入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地务必抓住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加强计划管理,加大征收和协调力度,精心组织,制定和完善收入任务责任制,为做好今年的组织收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要深入挖掘税源潜力,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各地要继续认真广泛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研究掌握当前区域内经济发展趋势和特点,以及对地方税收发展的影响,适时地对经济形势进行分析,找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及时抓住新税源。

  三、强化税收征管,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一是强化税款征收、稽查、检查工作,堵塞漏洞,全面提高征管质量,把“向征管要收入,向零散税源收入”的工作思路落到实处。二是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强化依法治税,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征管法,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以查促收,以查促改,力争各项税款应收尽收。

  四、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收入形势的多变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增强完成组织收入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和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互通情况,搞好协调,紧紧依靠各级党政部门和领导协调解决征收工作中的难题,全力以赴完成上半年各项收入任务。

  附件:2002年上半年全区地税各项收入计划分配表(点击右侧下载)

附表:点击下载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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