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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3年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3]20号

颁布时间:2003-02-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03年内部审计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落实区局党组关于加强内部审计的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执行,区局将对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税局、区局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查找管理中的漏洞,提出建议,规范管理。
  本次审计将延伸审计部分旗县地税局或税务所。所属时限为2002年度。
  一、审计内容
  1、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分月进度,重点审计有无预征、滞留和空转税款,有无变更税种入库、税款异地入库、混淆税款入库级次、多征少征等情况。
  2、税收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审计有无越权执法、改变税款征收范围和适用税率错误、遵守执法程序情况。
  3、税收征收管理情况:重点审计税心统报表、税收征管报表等向区局报送的各种税收报表,是否存在数学失实的情况。
  4、财务管理情况:重点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遵守情况、取得收入是否合法、安排支出是否符合财经法规的要求。是否存在帐外资金或“小金库”。应该上缴区局的款菲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往来款项清理情况。
  5、财务核算情况:会计核算资料(凭证、帐簿、报表)是否真实、帐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财务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系统财务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和六个配套办法及规定的通知》的要求。
  6、经费划拨情况:是否按时给基层局划拨经费,取得和拨付款项手续和渠道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相符。
  7、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二、审计程序
  1、下达审计通知书,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审计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
  2、进行实地审计。审计人中要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完整如实记载审计过程,整理分析审计线索。
  3、查证的事实要办理签证单,要作询问笔录。审计签证单要由被审计单位领导签字,说明情况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4、审计组在审计工作结束时,整理审计资料,提出改进意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或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报告底稿。
  审计报告经过审计组集体讨论,定稿后呈局领导审阅。
  三、审计时间
  2003年内部审计从3月1日开始,请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范围和要求抓紧时间进行自审,区局审计组将根据内审情况有重点和针对性的按照程序组织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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