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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200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闽地税社[2003]4号

颁布时间:2003-05-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根据省统计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数据,全省2002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427元(不含厦门),月人均1036元;13306元(含厦门),月人均1109元。各地执行时按不含厦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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