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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200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3]88号

颁布时间:2003-04-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内依法治区办[200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四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地税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创业、创优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确保普法依法治税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要深入抓好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培训工作,特别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要继续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广大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水平,严格依法办事。 
  二要把税收工作与十六大确定的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宣传。要着重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意义、内涵和要求,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及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 
  三要继续开展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和培训,要进一步加强为纳税人服务和普及税收法律知识的宣传。要广泛宣传加强为纳税人服务的各项内容和措施,增强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和主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各项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地税机关要围绕区局党组的各项重大决策,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200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提高地方税收执法水平,推动全局中心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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