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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福州市印刷纸品厂发票准印资格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4]264号

颁布时间:2004-12-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票证装备分局、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接福州市印刷纸品厂2004年10月11日报告,申请取消地税发票准印企业资格。根据2004年11月9日福州市地税局征管处便函(榕地税征[2004]2号)以及省局票证装备分局2004年12月10日有关已完成该厂的发票防伪用品仓库清理、移交等工作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取消福州市印刷纸品厂的地税发票准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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