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税字[2002]244号
颁布时间:2002-12-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税务系统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途径,是建立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提高税收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足。十六大如召开以后,信息化建设将摆上我国经流建设的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指示,全区地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将本着“统一规范,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对现行的征管软件进行修改完善,在全区地税系统推广,以达到统一技术基础平台,数据集中处理的目的。
为达到上述目标,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至关重要,基础资料不全或不准确,计算机就无法提供准确的数据和参考依据,信息化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为此,区局根据信息化工作基本需求,征求有关地区的意见,设计了《税务登记计算机信息采集表》及其填报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这个采集表的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录入计算机。同时对此项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税收信息化建设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工作最大,要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必须坚持领导先行。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把足够的精力放在信息化建设上,把此项工作抓好,要完善领导机制,努力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全体干部齐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管理力度。实践证明,在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科技和管理都非常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理甚至比技术更重要。各地在搜集、整理纳税资料的过程中,一定要把加强管理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对基础资料的采集、整理、审核、校对、录入,保管都要建立严格的制度,层层把关,确保资料录入的及时、准确、有用。
三、强化对人才的培养和全员培训。税收信息化建设关键在人。按照以我为主的要求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支地税系统自身的核心专职技术队伍。区局已经在近期招收了一批专业人员,不久将分配到各地开展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这部分工作人员的管理,使他们尽快熟悉工作环境,适用工作需要。同时,要实行全员培训,切实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信息素质,努力做到会用、喜欢用、用得精。保证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