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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

并地税财字[1998]1号

颁布时间:1998-08-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局后勤服务中心:
  现将省财政厅晋财预字[1998]67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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