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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委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1]87号

颁布时间:2001-06-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有关县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委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发[2001]3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委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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