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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总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函[2003]114号

颁布时间:2003-03-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市国税高新分局、稽查二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总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函[2003]9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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