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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未列举名称的其它矿产品原矿资源税适用税额问题的通知

陕税发[1994]152号

颁布时间:1994-05-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规定,现将我局报经省政府同意的“陕西省未列举名称的矿产品原矿税额表”和“陕西省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税额表”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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