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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州市停车场定额发票印制问题的批复

闽地税函[2005]55号

颁布时间:2005-04-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州市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寄存费发票印制问题的请示》(榕地税发[2005]3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

  1、增设版面金额为叁角的《福建省**县(市)停车场定额发票》,行业代码为:7,发票种类代码为:084.

  2、版面金额在壹元(含壹元)以下的停车场定额发票,暂不使用防伪水纹纸印制。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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