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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宁地税(流)发[2000]195号

颁布时间:2000-07-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有关地区、县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总务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51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总务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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