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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单位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预字[1997]34号

颁布时间:1997-03-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财政厅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7号)《关于宣传文化单位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单位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
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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