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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联盟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8]104号

颁布时间:1998-10-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132号)“关于我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联盟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上述协定文本,省局已于1997年5月16日以晋国税外发[1997]24号印发各地,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联盟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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