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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为开发土地、建筑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业务的企业认定为建筑业企业问题的批复

晋税外发[1994]39号

颁布时间:1994-07-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税务局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388号《关于从事为开发土地、建筑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业务的企业认定为建筑业企业问题的批复》的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为开发土地、建筑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业务的企业认定为建筑业企业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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