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的通知

晋经贸技[1997]201号

颁布时间:1997-04-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

各地市经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厅、局、总会(公司):

  在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是加快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自我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现将《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

  一、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宗旨及原则

  在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集团))中建立技术中心,是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指导方针,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是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研与生产的紧密结合,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提高企业自我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

  技术中心是隶属于企业(集团)的具有较高层次、较高水平的技术研究和开发机构,它的中心任务是为本企业(集团)的技术进步服务,其经费(主要)由本企业(集团)提供。企业(集团)不应要求其技术中心"自负盈亏、独立经营".

  建立技术中心是企业行为。省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有坚实的技术研究和开发工作基础,在技术人才、研究开发手段和科技成果等方面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优势,并具备其它基本条件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优先给予支持。

  省里鼓励专业对口的独立技术开发机构及科技力量进入企业(集团),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集团)的技术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为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和生产技术水平上台阶提供技术和技术储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追求整个企业的综合效益。

  二、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

  1、开展有市场前景的高技术研究,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

  2、开展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技术和商品的中间试验。对引进的国内、外新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

  3、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集团)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参与引进技术的论证、消化、吸收和创新,以及执行企业赋予的技术管理和服务的职能;

  4、进行国内外的技术合作与交流。

  三、技术中心的组织原则

  1、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人员要精,研究开发条件要好,研究课题水平要高。

  2、技术中心一般是在企业原有研究所的基础上组建,但要进行重组。绝不能把原有的企业研究所等同于技术中心,更不能把企业内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拼凑为技术中心。

  3、技术中心应有稳定的资金投入,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应达到企业销售额的2%以上,并逐年有所增加,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要优先保证技术中心的需要。

  4、技术中心负责人应由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担任,中心负责人应有相应的人、财、物的支配权。

  四、技术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1、技术中心所在的企业原则上是国有大型企业,"四改一加强"工作进展顺利,企业的产品和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有明显的优势。

  2、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企业领导重视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工作,企业能为技术中心的建设、运行提供经费和人才上的保障。

  3、具备必要的进行研究开发、中间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

  4、企业的技术力量较强,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技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队伍,有优秀的技术带头人。

  5、财务实行单独核算,所需经费纳人企业(集团)年度财务预算并单独列帐,其固定资产纳入企业(集团)折旧范围。

  五、省级技术中心享受的优惠政策

  1、技术中心因开发新产品、新技术需要进口国内不能生产供应的仪器、仪表、化学试剂和技术资料,由海关除按照现行有关政策的规定办理征减税手续外,还可在办理有关货物、物品的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尽可能简化程序,从速验放。

  2、优先安排技改资金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基金。

  3、技术中心所用设备、仪器可实行快速折旧,折旧资金由技术中心用于新产品开发。

  4、技术中心的科技设施建设投资按零税率计征投资方向调节税,具体范围比照固定投资方向调节税科学类税目注释执行。

  5、对技术中心建设投入费用超过企业年销售总额10%的技术中心运行良好的企业,经审查验收后,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6、技术中心和技术中心所属中试机构开发的新产品,国家级新产品三年内,省级新产品二年内将新增增值税地方分成的25%返还给企业。

  7、对技术中心开发的产品、技术获省优秀新产品、新技术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企业可按项目投产之年的新增利润总和一次性分别提出1-5%的奖金,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其证书是研制人员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六、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请按企业(集团)隶属关系,采用企业自愿申请(见附件)和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下达山西省技术中心名单。

  附件: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报告书

  企业(集团)名称:

  技术中心名称:

  企业类型:

  企业所有制性质:

  通讯地址:

  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制

  一、企业(集团)基本情况

  1、职工总数、集团紧密层企业、技术开发机构设置概况;

  2、主要产品产量、技术水平及市场分析;

  3、核心企业概况(年销售额、上交利税、留利、人员等);

  4、近三年销售总收入、上交利税及留利。

  二、现有技术开发机构基本情况

  1、人员编制、技术素质构成、机构设置;

  2、物质技术、条件状况、科研用房、主要仪器设置、中间试验手段;

  3、经费来源渠道,近三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4、近期主要研究领域;

  5、取得的主要科技成果及水平;

  6、经营核算方式(独立经营、单独核算);

  7、填表单位签章;

  8、主管部门签章。

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