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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系统企业和军工企业征免税暂按原规定办理的通知

晋税明电[1994]22号

颁布时间:1994-02-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税务局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32号“关于军队系统企业和军工企业征免税暂按原规定办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系统企业和军工企业征免税暂按原规定办理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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