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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国税局、省经贸委、省质监局《关于对加油站实施按实征收税款的意见的通知》

晋国税发[2002]79号

颁布时间:2002-04-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国税局、省经贸委、省质监局《关于对加油站实施按实征收税款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晋政办发电[20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国税机关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主动向同级政府汇报工作,取得政府的支持,同时要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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