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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的情况通报

晋国税政发[1999]12号

颁布时间:1999-07-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召开了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为了及时传达总局精神,做好下一步税收法制工作,进一步促进依法治税,现将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这次会议于6月29日至7月1日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全国国税、地税系统10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同志到会并发表了题为《加强税收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是在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在今年修改宪法,由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实现税收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目标,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而召开的。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期的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明确新时期依法治税的任务,讨论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的决定,贯彻行政复议法,安排如何进一步做好依法治税工作。

  二、郝昭成同志讲话要点

  (一)、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作用重要,成绩突出

  1、政策法规工作的作用日益重要和突出在组织税收收入中做出了贡献:在研究、制定税收政策、参与税收立法、作为局领导的参谋助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税收政策性文件的"把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普遍设置了政策法规工作的机构。

  2、完善了征收执法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税务系统一方面逐步规范了处罚方面的制度:1996年总局印发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1998年在清理税务行政处罚方面的规章 的基础上,下发执行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还起草了《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即将下发执行。另一方面,建立选案、调查、审理、执行各环节相对独立、相互监督的机制,特别是重大税务案件必须要经过审理,稽查部门的内审不能代替其他部门的审理,要根据查处分离的原则由一个较超脱的部门依法进行独立审理。

  总局根据机关“三定”方案,已经明确在总局政策法规司设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有争议的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分析整理,提出意见后由总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初步建立了审理制度。一些地方也将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落实到政策法规机构,这与行政处罚法的要求是一致的。

  3、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从1995年起全国税务系统已连续四年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各级税务机关要针对查出的问题,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内部,保证严格执法。

  4、执法责任制已经成为税务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内容目前税务系统已在逐步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很多地方还制定了专门的过错追究制度。总局也在制订处理税收违法行为的规定。

  5、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有效地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6、为纳税人提供税法服务,为执法机关提供准确、及时的执法依据。

  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央卷,建立了税收法规库,为征纳双方提供有效、准确、全面、完整的法律依据。

  7、税收法制干部专业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二)、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

  1、依法治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2、《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的决定》的有关意见

  (1)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税的认识,切实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中央领导对税收工作寄予厚望,强调要依靠加强依法治税来组织收入。全体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依法治税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观念。

  (2)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必须要抓住当前税收法制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几个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带动税收法制建设上一个新台阶。第一,要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健全税收执法监督体系。要通过建立由法制部门对政策性文件的会签把关制度,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事前监督;通过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制度,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事后监督;通过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事前监督;通过加强税收执法检查,特别是制度化的日常检查,对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事后监督。第二,要切实保证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发挥作用,还必须要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从根本上解决违法问题屡查不绝、屡禁不止的问题。

  要建立以执法差错率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考核体系。第三,加强依法治税,人的素质是关键。总局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以法律常识、涉税程序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和培训,并要抽取一定比例的一线执法人员进行考试,在今后几年内逐步过度到执法上岗资格考试。

  (3)加强依法治税,要从抓具体的税收法制工作入手,要有必要的组织保障。

  关于省及省以下税收政策法规机构的设置问题,在总局党组作出决定之前,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行政复议法的通知精神,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法制机构不但不能被削弱,而且应该加强。

  3、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促进依法治税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于1999年4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复议法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行政处罚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又一重大举措。为实施好这部法律,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出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并重新拟定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不久也要发布执行。今后三年,各级税务机关要把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作为法制工作的重点。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的措施

  1、继续深化对依法治税思想的认识当前应当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很多人,特别是有些税务机关的领导干部对税收收入看得很重,我们在工作成绩的考核上也还存在着一俊遮百丑的偏颇;二是认为税收法制工作可有可无,或者对税收法制工作存在畏难情绪,认为难以抓出成效;三是税务干部中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还普遍存在;四是税法宣传不够全面。

  2、认真贯彻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的决定》3、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认真执法要做到这一点,一要切实做好税收执法检查,长抓不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二要抓紧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4、争取社会支持,争取地方党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共同营造依法治税的大环境。

  5、广大税收法制干部要发扬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工作,当好参谋助手6、加强对税收法制工作的领导既要看到抓收入是履行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抓改革是适应新形势对税务机关的根本要求,更要看到抓法制是搞好税务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的基础性工程。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讨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的决定》(讨论稿)

  (二)、讨论郝昭成同志的讲话

  (三)、讨论《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讨论稿)

  (四)、表彰1998年全国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省级先进单位会议对包括我局在内的14个国税局和16个地税局进行了表彰,颂发了锦旗。

  (五)、政策法规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安排6个单位分别在执法检查、案件审理、执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其中,我局在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受到了总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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