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国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

宁财(税)发[2001]917号

颁布时间:2001-11-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