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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宁财(税)发[2001]226号

颁布时间:2001-03-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各地、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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