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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用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加快退税进度的通知

黑国税函[2003]221号

颁布时间:2003-10-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3]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局要求各级国税部门要扎实工作,稳步推进,用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加快出口退(免)税进度,大力支持我省地方经济发展。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在公共数据中心建立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的电子底账,使海关、税务等部门实现出口报关和退税环节的联网核查,为企业用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提供结关信息查询及网上交单等操作功能。这项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对于规范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的管理,保证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传输、使用质量,加快出口退税进度,防范骗税,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该系统不仅退税部门使用,征收部门也使用;既涉及到使用部门,又涉及到担负报关单数据接收、清分和软、硬件维护职责的信息部门。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各市、地局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并要实时掌握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指定一名局领导具体抓此项工作,搞好系统内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同时,要加强与海关、外贸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分工负责,通力合作,确保“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顺畅运行。

  二、准确把握要领,认真组织实施。

  国税函[2002]586号和国税发[2003]15号文件中,对“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开通及运行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各市、地国税局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这两个文件以及相关文件的精神,准确把握要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搞好操作。“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运行,在国税局内部需要出口退税部门i和信息部门协调运作,密切配合,但又各有侧重。根据国税函(2002]586号文件规定,各级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是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的使用部门,依据出口货物报关数据进行退。(免)税审核和管理工作,并将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使用中有,问题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同级信息部门、上级退税主管部门市、地级以上国税机关的信息部门负责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传输的软、硬件维护和接收、清分数据以及数据传输后的电子对账工作。各市、地局要按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好职能部门的作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用的Ic卡、读卡器、客户端软件等都由海关提供,网络连通问题和客户端软件装载问题由海关负责解答。出口企业报关出口后查询不到结关数据和报送数据,或数据错误需要修改,都由海关负责解决。

  (二)指导好出口企业熟练掌握上网操作方法和有关规定。出口企业应到海关申领电子口岸Ic卡,之后,到指定部门作身份认证。确认身份和操作人员的密码后,到电信局申购17999上网卡,在企业内部通过宽带或拨号的方式连接到互联网(Intemet)上,登录www.chinaport.gov.cn网站进入“中国电子口岸”主页,插入IC卡并输入密码,确认后进人主画面,点击“出口退税”按钮,页面出现口岸电子业务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标题,在页面左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下面菜单中有功能菜单。

  企业申领纸质关单,点击“结关信息”菜单,在结关信息关单列表中查询是否有报关出口的关单信息,如果有,即可到海关申领打印签发的纸质报关单。

  出口企业向国税机关报送,先拿到纸质报关单,点击功能菜单中的“数据报送”菜单,其中有“查询报送”、“选择报送”和“全体报送”,建议选用“查询报送”和“选择报送”功能,“全体报送”容易造成误操作,不要使用。选择“查询报送”时,先设定查询条件,如查找报关单号,点开始查找,如果有,屏幕显示该关单号,点击关单号,可浏览该票报关单详细信息,与纸质关单内容核对,如果一致,点击信息右上方“报送”按钮,点击“确认”即完成该票报关单的报送动作,通过此方式可逐票查询并报送;点击“选择报送”,屏幕出现所有已出口未报送的报关单号列表,点击报关单号,可浏览该票报关单详细信息,与纸质关单内容核对无误后,退回到关单号列表屏幕,将此关单号左侧“是否报送”小方框中的按钮设为“√”,照此方法,选择该页准备报送的报关单数据,选择完后点击该页面右上侧“报送”按钮进行报送,点击“确定”即完成报送动作(注意:报送必须分页进行;按钮状态可通过点击改变为“√”或空)。

  查询出口报关单的详细内容或是否已经报送,可点击“数据查询”菜单,设定查询的条件,如,查询出口报关单号、未报送或是已报送等,点击“开始查找”,即可完成报关单信息的查询。其他操作,详见附件《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操作要点》。

  在运行中出口企业可能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如已领取纸质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却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中查询不到应报送的关单信息,或出口后较长时间内查询不到结关信息,可拨打电子口岸热线电话:010一65195656查询,查询后将情况上报海关解决。企业在向国税机关报送前核对电子数据与纸质关单数据不一致的,应向申报地海关申请,修改后做向国税部门报送操作。经确认报送后的电子数据如进行修改,企业应首先到海关完成对纸质报关单的修改,不必在网上进行重复报送操作,修改后的数据系统将集中在该月底自动向国税部门发送。企业未报送的电子数据在网上保留期限最多延至次年三月底,报送错误或未及时报送导致不能审核退税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三)要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出口退税子系统”是中国电子口岸最先投人运行的子系统之~。这是一项新的工作,牵动几个部门,为此,各市、地局要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尽快地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宣传到国税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宣传到外贸企业。要及时将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公告)对外公布。为使“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尽快正常运行,要对相关人员和外贸企业有关人员搞好培训。

  三、几点要求

  (一)各市、地国税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所属地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没有电子口岸lc卡的应立即到海关申领并作身份认证。

  (二)各市、地局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运行正常、数据传递及时准确后,向省局申请正式使用该系统的数据作为审核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依据,以此提高数据传递的时效性,加快出口退(免)税进度。

  (三)各市、地国税部门要明确岗位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关键环节,保证报关单数据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数据传输使用对账制度。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三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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