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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下发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税政[2000]174号

颁布时间:2000-10-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下发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国税际函[2000]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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