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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及《备忘录》的通知

晋地税外发[1998]14号

颁布时间:1998-04-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发[1998]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及《备忘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及《备忘录》的通知(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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