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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人才高地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1]67号

颁布时间:2001-03-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现将《关于实施人才高地工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并将实施人才高地工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建议及时反馈省局。

  附件:关于实施人才高地工程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迎接知识经济发展、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0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挑战,适应21世纪税收工作发展的要求,省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实施人才高地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实施人才高地工程,就是要在全面提升国税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新世纪税收事业发展要求的高、精、尖人才队伍。这支队伍从外部看,其整体素质要高于同级其他部门,切实体现国税风貌;从内部看,要形成基础层面稳固、骨干层面过硬、拔尖层面突出的梯形人才高地,具有较强的战斗力。

  实施人才高地工程,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21世纪税收工作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构建富有特色的税务公务员培训体系和培训模式,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全体公务员的积极性,努力开发人力资源,全面提高公务员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造就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适应新世纪国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原则构筑人才高地,是一项内涵丰富的系统工程,要按照人才培养的规律性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局统一领导全省国税系统人才高地工程的统筹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各级国税机关按照统一规划和省局下达的人才培养基本目标、任务,具体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所属人员的培训、培养工作。

  二是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各级国税机关都要立足自己的实际情况,着眼未来的税收工作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规划和措施,稳步推进人才高地工程建设。

  三是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注重素质提高,依照岗位工作要求,实行分岗分类的强化学习和教育培训,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培训与使用、培训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将国税系统公务员接受各种教育培训的情况与其上岗、任职紧密联系起来,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提拔;实行优绩优酬,将国税系统公务员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与其业务等级评定及相应的工资、奖励、福利待遇等紧密联系起来,促进学习成才、激励建功立业。

  五是梯次架构、动态管理的原则。国税系统人才高地应从三个层面架构:一是基础层。要求全体国税人员全面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岗位工作。这是人才凸现必不可缺的基础。二是复合型业务骨干层。在基础层之上,要有一大批精通本职业务、兼通两到三岗的工作业务骨干。三是拔尖人才层。省、市、县三级都要有一部分在某一业务领域能创新、善开拓、可攻关的优秀人才。对三个层面人员应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国税机关建立本级的业务骨干档案、拔尖人才库,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条件,促进较低层次人员向高层次迈进。

  三、主要目标全省国税系统对构筑人才高地的工作目标是:大体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一支梯次推进、结构合理、拥有大批高、精、尖人才的国税公务员队伍。具体目标是:强化基础层。全员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要有明显改善;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技能、独立胜任本岗工作需要的人员比例要逐年提高,2005年要达到90%;学历结构要有明显改善,到2005年,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增加400人,达到公务员总数的1,5%,本科人员增加2600人,达到24%,专科人员达到39%,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个百分点,35岁以下和中专以下学历人员原则上都要提高一个学历等次。

  造就高素质复合型业务骨干。业务骨干要精一岗、通两岗、懂三岗,具有较全面的素质与能力,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高的技能,懂经济管理、通税收法规和现代财务管理,会计算机技术,涉外工作部门人员要会外语。复合型业务骨干要达到公务员总数的30%。

  造就高层次专家型拔尖人才。立足于税务工作的实践,着眼于税收形势的新发展,培养在税务管理、稽查、计算机、涉外税收等领域勤于钻研,善于解疑,勇于攻关,调研能力强,创新成果多的出类拔萃的人才。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都要发现、培养并储备一定数量的尖端人才。并创造条件,使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

  四、途径组织实施人才高地工程,要科学组织,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广泛开展深入、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国税文化建设活动,倡导团结拼搏、同心同德、荣辱与共的精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敬业爱岗思想,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

  (二)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各级国税机关都要着眼于提高干部专业素质,按岗位职责和岗位技能标准,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练什么的原则,普遍开展全员性岗位练兵活动。要根据税收工作和个人提高实际工作技能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和计划,采取定期组织辅导、以老带新、研讨交流、技术演练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引导干部增长实际工作才干。要不断总结经验,宣扬典型,发现和培养拔尖人才,推动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各地要依据岗位技能标准和实际工作中应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专业技能竞赛。省局拟于2001年开始,每两年组织一次全省国税系统岗位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加大力度,提高质量,搞好领导干部、专业骨干培训和全员轮训。省局重点组织好对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人员、各类业务骨干的培训。各市局负责对分局长、股所长及以下人员的培训。要保证培训的数量和质量,初任培训达到100%,任职培训达到100%,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省局将继续分级分类组织全员轮训,科学设置培训科目,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效果。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努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广开渠道,鼓励引导干部在职参加专业对口的学历教育,利用自学考试、函授、夜大、职大多种形式提高学历层次。组织优秀人才报考总局组织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继续开拓渠道,搞好在职研究生、本科、专科等学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走自学成才的道路。

  (五)瞄准国际税收管理标准,组织出境培训。为适应我国加人WTO后对税收工作的要求,安排适当规模的境外培训,进行有针对性的理论研讨、工作交流和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国际税收征管和税控等先进经验,尽快实现税收工作规范与国际惯例接轨。省局拟于2001年9一11月组织三批从事税务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管理的处、科级干部赴香港进行培训。

  (六)做好分流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统一规划,分级组织的原则和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指导思想组织好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培训。由省局按总局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制定全省国税系统分流人员培训实施方案,重点利用互连网、广域网、与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合作等方式,搞好本科段学历教育;各市局重点组织管理好专科段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为分流人员再上岗或再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培养造就拔尖人才。各级国税机关都要通过推荐和考核,建立可集中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和科研攻关的拔尖人才队伍。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拔尖人才的现实表现,对拔尖人才队伍实行动态管理,给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定期组织他们进行培训、研讨、交流、协作、攻关等活动,使拔尖人才得到不断充实和提高。要发挥拔尖人才示范、幅射、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国税系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

  五、主要配套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税机关要从我省税收事业未来发展的高度,把构筑人才高地作为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和关心工程的实施,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抓实干,保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各级国税机关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负责构筑人才高地的组织计划、检查指导、考核验收、评选表彰等项工作,组织实施好人才高地工程。

  (二)抓好制度建设。省局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考试上岗办法和岗位技能标准,制定全省国税系统“十五”教育发展规划、以及学历教育、公务员培训等规章制度,把国税系统国家公务员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业务能力、工作水平与其上岗、任职、定级、晋升及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紧密联系,使“考试一录用一培训一考核一奖惩一使用”成为有机整体,构筑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各地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在全系统建立起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机制。

  (三)实行全员能级管理。总结各地经验,积极研究探索,在全省国税系统建立与考试上岗办法和岗位技能标准配套的能级管理制,根据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评定业务等级,实行有差别的待遇,激励各层面人员向高层次推进。

  (四)建立培训工作评估机制。按教、考分离的原则,建立培训项目质量、培训基地教学效果评估制度,规范培训考核,调整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保证培训效果。采取培训情况跟踪反馈、评估与考试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上级考评与本级考评相结合、全面考评与抽查考评相结合等方式,对各类培训工作进行检查,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推动教育培训工作上水平、上档次。

  (五)提高教学和培训管理的科技含量。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电化教学,建立起覆盖全省的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税务系统远程教育教学支撑平台,建立教育培训网站,开设培训网页,开设高质量的网络课程,组织优秀教师进行授课,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为各级各类公务员培训提供多种教育课程支持。

  建立电子考场。以岗位技能标准为主要依据,以省税务学校为依托,建立电子考场控制中心,充分利用公务员考试题库和有关考试软件,为各地国税机关的培训、考试、考核提供有利条件和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

  (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省税校在更名为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潍坊培训中心后,要在善始善终做好现有普教在校生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退出普教,全力承担全省国税系统国家公务员的各类培训任务。税校要根据职能的转变,改革内设机构,精减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教学设施建设,形成可同时容纳1000人左右的培训规模;建立综合型模拟税收教学实验室,配备相应的资料和软件,对税收工作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全过程进行模拟训练,增强培训的实践性和针对性;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搞好培训教材建设。在总局的培训教材体系指导下,组织编写适合我省培训需要的干训教材,形成可利用计算机网络升级更新、个人可根据需要灵活组合的教材。同时抓好任职培训教材以及与税收中心工作和实际需求紧密结合的“短、平、快”教材建设。

  (八)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构筑人才高地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税务机关要站在科教兴国、科教兴税的战略高度,千方百计加大教育投入,并使教育经费逐年递增。同时,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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