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通知

并地税政发[2002]10号

颁布时间:2002-07-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晋地税政发[200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长期的战略目标和永恒的主题,当前推进依法治税的重点在于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因此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切实贯彻,以此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执法过程中,重点要通过各级稽查来加大内部执法监督的力度。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七月一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2002年5月13日 晋地税政发[2002]7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各级地税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对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各级地税法制工作机构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总局的要求,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国税发[2001]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