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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大力加强国税文化建设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1]70号

颁布时间:2001-03-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1996年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带好队、收好税”的总体要求和“严格执法、优质服务、争创、树立形象”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从加强基础建设人手,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深化规范化管理,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我省国税工作初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提高了管理水平、征管质量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保证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在社会上逐步树立了良好的国税形象。

  为了进一步促进和推动规范化管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经省局研究决定,从2001年起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加强国税文化建设活动。所谓国税文化,是指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在长期的国税工作实践中形成的价值标准、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具有山东国税特色的理念体系。加强国税文化建设,就是以良好的国税文化塑造人,以高尚的情操影响人,以科学的知识启迪人,以伟大的精神感染人,以严谨的作风带动人,以优雅的环境陶冶人,以良好的团队意识凝聚人,充分调动广大国税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国税事业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全省国税系统加强国税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举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建具有山东国税特色的国税文化理念体系,弘扬江总书记提出的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不懈奋斗的“五种精神”,挖掘人的潜能,发挥人的才智,激发人的热情,促进和推动规范化管理,为山东国税事业的发展、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国税文化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目标国税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表现形式,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延伸和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本质要求,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具体地讲,要做到“五个共同”:

  (一)确立和崇尚共同的奋斗目标。广大国税干部都以党的最高纲领即实现共产主义制度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都以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为共同的远大理想,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都以为民收税,为国聚财为己任,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国家经济建设、为山东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树立和实践共同的价值标准。广大国税干部都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和精神支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敬业意识、奉献意识、全局意识、创新意识、法制意识、廉洁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税收,维护大局、促进发展,在组织中实现自我,在集体中升华自我,在团队中完善自我。

  (三)探索和遵循共同的科学理念。在加强国税文化建设实践中,广大国税干部要探索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都要遵循的科学理念。一是“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职业理念;二是“公正、公开、公平”的执法理念;三是“规范、科学、有序、高效”的管理理念;四是“让全社会放心、让纳税人满意”的服务理念。

  (四)创建和弘扬共同的国税精神。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公正执法、文明高效、自强不息、争创的敬业精神;二是顾全大局、团结拼搏、同心同德、荣辱与共的团队精神;三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励精图治、无私奉献的自律精神。

  (五)形成和履行共同的行为规范。广大国税干部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推进依法治税,维护税法尊严,确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要坚持“依法治税”和“以德治税”相结合,规范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规范管理服务,规范征管程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规范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努力做到“团结紧张、严肃活泼”。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国税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在加快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伐、全面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形势下,加强国税文化建设是知识经济时代管理创新的需要;是推动和深化规范化管理的需要;是保障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的需要;是提高国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是树立良好国税形象的需要。各级国税机关要适应形势,抓住机遇,通过加强国税文化建设,增强内在驱动力,进一步擦亮规范化管理这块“品牌”,在更高的层次上认识、把握和深化规范化管理。使规范化管理由制约型向自觉型转变。形成自我追求、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管理氛围。逐步建立和完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言行规范、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国税工作运行机制,促使广大国税干部更加自觉地加强学习,严格自律,自我升华,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文化水平和文明素养,把国税干部队伍建设成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战斗集体,从而有力地保障我省国税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保证“带好队、收好税”目标的顺利实现,进一步树立国税机关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文明高效的服务形象、廉洁勤政的公仆形象和秩序优良的部门形象。

  (二)加强领导,精心设计,认真实施。创建山东国税文化体系是一项新生事物,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以上国税机关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国税文化建设工作,职能部门要具体靠上抓,有关科(处)室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国税文化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文化、倡导文化,做国税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参与者、实践者。要按照省局的总体要求,深入研究,精心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方案落到实处。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统一广大国税干部的思想认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国税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国税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使研究先进文化、学习先进文化、创建先进文化成为广大国税干部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汇报、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把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与做好各项具体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国税文化建设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理论框架和模型的构建和完善,到国税理念和思想的提升,都要围绕国税中心任务,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决不能形成“两张皮”。各级国税机关要把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与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和机构改革结合起来,与深化规范化管理和落实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结合起来,着重解决在思想、作风、纪律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主观能动性,促进广大国税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

  (四)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地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探索,大胆尝试,不断创造和总结新鲜经验。要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监督考核,正确评价优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通过形式多样的载体和途径,增强国税文化建设的可操作性和群众性。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握规律,因势利导,努力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国税文化是管理文化,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不能盲目地“求新”、“求洋”,华而不实,讲形式,走过场,要贴近群众、贴近工作、贴近实践,扎实推进,讲求实效。要寓国税文化于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服务之中,营造和维护健康、有序的国税文化氛围,让广大纳税人共享国税文化的文明成果,通过崭新的国税文化感染、影响纳税人,促进广大纳税人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密切征纳关系,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五)及时总结提高,认真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在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中,各级国税机关要善于总结经验,抓点带面,典型引路,指导和推动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要及时将加强国税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向省局报告和反馈,省局将在适当时机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推动国税文化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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