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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意见

鄂国税发[2005]15号

颁布时间:2005-03-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全面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省局确定把规范管理作为今年国税工作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大力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着力解决税收业务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国税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保证“管理规范年”活动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工作要求

  “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针对当前税收业务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为载体,用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手段,采取措施,突出规范,狠抓管理,标本兼治,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推动全省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基本目标就是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管理,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实现规范管理的“四化”:执法规范化,执法岗责明晰,执法程序合法,执法行为规范,保证税收政策准确执行到位。管理程序化,做到专业分工、职责明确、统一规程、责任落实,保证组织运转协调,环节设置合理,流程运行顺畅,实现管理的制度化、程式化。信息一体化,包括管理一体化、业务一体化、技术一体化、应用一体化,实现“数据集中到省”的目标。工作标准化,做到统一操作规范、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办法,实现税收执法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必须遵循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制度科学。就是要按照简洁、科学、实用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体系。业务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工作操作规程、各税种管理相关制度、专用发票管理办法、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行政管理方面,要建立国税机关内部协调运转的管理制度,包括国税机关工作规则、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运转流程、各项考核评估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等。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严肃纪律,切实规范税源管理、各税种管理以及人事管理、财经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内部行政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执行统一。就是要建立科学、统一的税收工作运行体制、操作规范、考评标准、执行口径以及系统平台,充分整合利用管理资源,推动各项国税工作协调、高效运行。管理精细。就是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做到目标精细化、程序精细化、制度精细化、分工精细化和考核精细化。要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将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精,脚踏实地,精耕细作,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秩序规范。对外,就是要以税务稽查为手段,加大对偷骗税及恶性欠税行为的惩处力度,震慑涉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对内,就是要针对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改,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严肃执纪,切实规范内部行政管理秩序。质量提高。就是要树立质量兴税理念,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评估标准,加大质量考核力度,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税收征管质量、税收执法质量和干部队伍质量。

  二、重点工作项目

  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是2005年全省国税工作的主线,其重要内容分税收业务管理、内部行政管理两大类,共38个重点工作项目,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税收业务管理

  按照税收业务管理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实施分类管理:

  1.分税种实施规范管理。针对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和管理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规范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税基的控管。

  (1)增值税管理。在石首市开展增值税规范化管理试点。规范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加强对“四小票”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完善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规范新办企业特别是商贸企业的增值税管理,严格对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核把关。

  (2)消费税管理。完善消费税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开展全省消费税专项清理检查。

  (3)所得税管理。抓好武汉、襄樊所得税精细化管理试点。完善《企业所得税规范管理办法》。切实管好税基,强化纳税评估,完善汇算清缴,实施分类管理。

  (4)涉外税收管理。规范涉外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的管理。开展对开发区涉外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涉外税收政策落实到位。规范反避税转让定价调整方式。

  (5)出口退税管理。建立健全两极预警机制(征税部门和退税部门),保证退税的安全。完善荆州出口退税规范化管理试点经验,并在全省推广。借鉴税收管理员制度,探索推行出口退税专人专班管理的模式。

  (6)车购税管理。探索车购税管理办法,理顺和规范车购税征管秩序。

  (7)个体税收管理。完善“电脑定税、指标考核、电子档案、信息共享”的控管办法。

  2.分环节实施规范管理。从申报纳税、税款入库、纳税评估到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对税收业务管理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控管,进行全面规范。

  (8)建立统一的业务岗责体系。按照“数据集中到省”的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县(市)、市州城区国税部门业务岗责体系,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优化业务流程。

  (9)规范审核计税工作。加强对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逻辑关系的审核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10)严肃税款征收入库纪律。严格执行税款征收、入库、提退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预征预借、虚收空转、集资或借贷缴税以及混淆收入级次、串户混库等行为,切实保证收入质量。

  (11)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加强对医药、纺织、建材、食品、电子信息等五大行业的税源调查分析,并将调查报告汇编成册。

  (12)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考核办法。

  (13)加强纳税评估。认真落实总局制订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建立分税种、分纳税人注册类型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学模型。

  (14)狠抓欠税管理。严格执行欠税公告制度,认真落实分级公告欠税办法。开展全省欠税清理检查,陈欠要压缩25%,严格杜绝新欠的发生。

  (15)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稽查程序,统一稽查文书,做好证据的提取和使用工作,完善并落实案件复查制度。

  (16)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展全面税收执法检查。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对各地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情况开展检查,切实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和行政审批行为。

  (17)建立全省统一的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统一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流程,将“一窗式”管理理念应用于各类办税事务。

  3.分纳税信用等级实施规范管理。

  (18)全面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根据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落实分类管理的措施。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跟踪调查与管理。

  4.分行业进行规范管理。对具有行业特色的税源实行单项管理,分行业监控。

  (19)实施行业税收控管。按照分类管理的思路,确定全省30个较大的行业类别,根据税源分布情况下分给各市州局,各市州局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分,确定各自的重点管理行业,探索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经过归纳总结后,上报省局统一推广应用。

  5.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税源管理和各税种税基控管的水平。

  (20)做好综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出口退税三大应用系统数据整合第一阶段工作。制定全省统一的综合征管软件岗责体系和业务操作流程,统一、规范一般纳税人的档案信息,对综合征管软件数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解决好一般纳税人基本档案信息重复、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复发售、纳税申报表和免抵退汇总表未能有效衔接,以及认证信息以单户导出到出口退税系统等四个问题。

  (二)内部行政管理

  抓住内部行政管理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切实规范人、财、物等方面管理,实施有效的监督控制:

  1.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21)规范机构设置。按照省局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对各地规范机构设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2)规范人事编制管理。继续抓好市州局人事档案集中管理。抽查市州局人事档案集中管理情况。推广总局人事档案管理软件,着手建立系统人事电子档案。

  2.完善人事分配管理机制。

  (23)完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和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

  (24)探索完善枝江干部能级管理试点经验。在全省逐步推广干部能级管理试点经验。

  (25)规范培训管理办法。办好市州局一把手培训班,抓好全员培训、“五员”培训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训。

  (26)规范岗位能手考试、评选管理办法。统一岗位能手的设置,规范能手的考试、评选办法,重点是组织好全系统税收管理员和所得税、涉外税收能手竞赛评选。

  3.规范财务财产管理。

  (27)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基层财务管理岗责体系和财务日常管理制度。

  (28)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规范经费账户管理。加强对其他收入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其他收入的来源渠道。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支出管理。

  (29)规范基建管理。强化基建项目立项和开工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基建规模。

  (30)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切实规范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

  4.规范政务后勤管理。

  (31)完善项目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计划、总结制度,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加强会议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

  (32)规范公文处理。执行新的《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规范公文审批程序,提高公文运转质量和效率。

  (33)加强考核督查。对市州局、省局机关处室实行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和季度工作情况报告、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督查与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对重要会议精神贯彻、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活动部署、领导指示落实等情况的督办检查力度。

  (34)规范后勤管理。进一步完善后勤管理制度,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35)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两权”监督,从根本上预防以权谋私、为税不廉的问题发生。

  (36)开展规范税务行政管理综合试点。探索制定系统、规范的行政管理制度办法,在仙桃试点推行。

  (37)开展“管理规范年”专题调研活动。

  (38)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巩固税务代理专项检查成果,坚决纠正税务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明脱暗不脱以及指定税务代理、强行收取代理费的行为,严禁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从税务师事务所取得不正当的经济利益以及投资入股。

  三、工作措施

  “管理规范年”活动涉及国税工作各个层面,环节多、任务重,必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推动这项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

  (一)深入教育,提高认识。要在全省国税系统深入开展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精读《细节决定成败》和《没有任何借口》两本书,引导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编发《税收精细化管理手册》,引导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加强对管理理念、管理知识的学习领会,不断增强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依托省局内部办公网、《湖北国税》杂志,开辟“管理规范年”活动专栏,组织开展征文竞赛、专题调研和“我为管理献一策”大讨论等活动,调动国税干部职工踊跃参与“管理规范年”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系统上下营造一个“争当管理先进、争创管理精品”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管理规范年”活动要求高、任务重,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保证这项活动顺利推进。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要求,省局成立“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省国税系统“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总体规划,其组成人员包括:组长刘勇;副组长孙振忠、覃先文、梅昌新、李克勤、陶东元、任传富、李和平;成员由省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办理“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覃先文兼任。各市州、县局也要层层成立“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加强领导,将“管理规范年”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把手要身体力行地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分头负责抓落实。要认真研究解决活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要结合本单位的管理基础、工作现状和特点,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保证“管理规范年”活动有序开展。

  (三)明确责任,积极实施。省局各处室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或操作规范,建立规范和强化业务管理与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对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业务管理方面,凡涉及政策法规方面的制度和管理办法,由法规处负责审核把关;凡涉及到征收管理方面的制度规程,由征管处负责审核把关。行政管理方面,凡涉及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制度和管理办法,由人事处负责审核把关;凡涉及财产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由财务处负责审核把关;凡涉及政务保障方面的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在此基础上,要根据各处室负责的工作项目,建立项目责任制,制定规范的质量考核标准,实行目标管理,进行定量考核,力求每一项考核指标分解到点,对每一个点尽可能进行定量评价,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讲究方法,科学运筹。一是要分步推进。“管理规范年”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思路,坚持长远规划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立足当前,狠抓基础,完善机制,分步推进,务求长效。二是要分类实施。对38个重点工作项目,要按照内容分制度规范类、试点探索类、全面实施类,进行分类实施:制度规范类项目,要求在今年一季度以前拿出具体的管理制度办法;试点探索类项目,要求上半年取得相对完善的试点经验,以便检验这些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巩固完善、全面推广奠定基础;全面实施类项目,要求尽快进入实施程序,确保逐步取得实效。三是要协调运作。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力求标准统一、操作规范、上下联动、步伐协调,避免自行其是、各自为政,保证整个活动自上而下、有条不紊地推进。要加强各项管理工作的衔接与协调,形成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四是要以点带面。要加强对规范管理的先进典型的培养和推广,既要发掘本地的工作特色,注意树立有亮点、有实效的工作典型,又要善于总结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推动面上“管理规范年”活动平衡发展。

  (五)强化督办,促进落实。要实行局领导挂点制度,省局每个局领导挂点一个县市局,对全省9个县市局进行挂点督办,以点带面,促进 “管理规范年”活动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具体分工安排是:刘勇挂点云梦县局,重点是加强“两基”建设;孙振忠挂点赤壁市局,重点是推进流转税精细化管理;覃先文挂点石首市局,重点是规范财务管理;梅昌新挂点宜城市局,重点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李克勤挂点麻城市局,重点是着手构建惩处与预防腐败体系;陶东元挂点仙桃市局,重点是规范稽查执法;任传富挂点丹江口市局,重点是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汪康挂点蔡甸区局,重点是加强“两基”建设;李和平挂点枝江市局,重点是开展干部能级管理试点。这9个县市局既是“管理规范年”活动的示范点,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基层联系点。按照上述领导挂点分工,省局各相关处室要制定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确保各项试点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六)严格考核,务求实效。要严格检查,强化考核,保证“管理规范年”活动取得实际效果。一是要抓检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规范机构检查、财产财务检查等一系列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同时,省局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一次暗访活动,通报对各地的暗访调查情况,以督促规范管理工作的落实。二是要抓考核。要将各单位“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和季度工作通报的一项重点内容,加大考核分值,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三是要抓评比。年底,要对“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情况组织评比,对工作得力、进展较快、效果明显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并总结推广其经验作法;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二○○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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