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青海省国税稽查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颁布时间:2005-12-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为了规范税收稽查执法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尊重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国税稽查执法环境,青海省各级国税稽查部门按照省局推行政务公开的统一部署,采取积极措施,推行稽查政务公开,稳步推进了依法治税。

  一是实行案件公告  在各级国税申报大厅、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门口、国税网站等处设置案件公告栏、黑板报,向社会公告案件86起,公告率达到了50%以上。

  二是抓好案件曝光  在《西海都市报》、《西海商报》、青海广播电台、各地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及曝光案件7起。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  制作制度框,将有关廉洁自律、行风评议、精神文明、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措施、办法“上墙”公示,以便于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监督制约。

  四是发挥网站作用  在青海国税门户网站及各级国税网页上公开税务稽查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权利范围、部分工作计划及文件,设置稽查论坛,探讨和解决有关的稽查问题,公告查处具有典型意义的涉税违法案件11起。

  五是及时受理举报  在各级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设置了14部举报电话,并在报纸及网站上予以公布;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中设置稽查自动受理系统,全天24小时解答纳税人的稽查疑问;在各级办税服务厅设置13个举报信箱,随时接受各级群众的监督举报。

  六是广泛开展宣传  积极向纳税人告之其依法享有的举报、控告、申诉、提起行政复议以及国家赔偿等方面的权力、途径和方法,告之其稽查人员廉政守则;向纳税人发放税务稽查廉政回访卡及《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公布稽查局长及监察部门的电话。利用税法宣传活动,宣传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促进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良好风气。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