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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厉行节约、勤俭建局”活动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5]74号

颁布时间:2005-07-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总结现代化建设经验,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全省国税系统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勤俭建局”活动,努力建设节约型国税机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设节约型社会,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保障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迅速组织学习贯彻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国税机关的重要意义,全面开展“厉行节约、勤俭建局”活动,努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各级国税机关要迅速行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共识。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资源能源活动,引导和规范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两个务必”,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一分电话费的良好习惯,切实降低工作成本。

  二、采取措施,节能降耗

  建设节约型国税机关,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切实做到节能降耗。

  (一)突出抓好节能工作。一是抓好节约用电工作。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夏季空调温度,做到能不开空调时尽量不开空调,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不开中央空调。养成随手关灯习惯,离开办公室、下班时必须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办公室、会议室等要尽量使用自然光,走廊、通道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尽量设定隔盏开灯,减少灯管数或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提倡五层楼距以内尽可能不搭乘电梯。长时间不用或下班后应及时关闭复印机等办公电器设备。将计算机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耗,下班时必须关闭计算机。二是抓好节约用水管理。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坚决杜绝长流水现象的发生。单位内部绿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雨水和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逐步减少使用城市自来水,并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三是积极降低公务用车油耗。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按规定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控制车辆规模,集中清理和处置超编超标车辆。按照国家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科学合理地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提高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组织驾驶员节油技术竞赛,评选节油技术能手。严禁公车私用,杜绝非公务性车辆费用支出。根据单位里程油耗率,按照派车单确定的行车路线计算用油量,超标准不予报销。实行车辆维修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维修费支出。

  (二)切实加强节耗管理。一是努力节约办公用品开支。从严从紧配置办公设备,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领用。提倡无纸化办公,除重要文件和报表等必须文印外,日常工作小结、信息简报、各类报表等通过公文处理系统、磁盘、FTP等方式传输或报送,减少文印数量,降低文印费支出。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清印次数,采用双面用纸,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制度。机关公务接待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接待和超标准接待一律不予报销。公务接待严格按规定标准统一安排,控制陪餐人员和次数。省局机关下基层检查工作,坚持尽量在基层食堂就餐。三是进一步精简会议。坚持会议审批制度,提倡开短会、开综合型会议,尽量压缩和控制与会人数和会议时间,减少会议材料的印刷数量,严格执行会议食宿标准。逐步推行网络视频会议,降低会务成本。四是节约使用办公电话。使用办公电话应做到长话短说,尽量利用内部网络联系工作。禁止用办公电话聊天、炒股、乱打长途等。办公电话费用实行单机考核,定期公布。

  (三)大力实施节支活动。一是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支出。认真执行省局《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基本建设项目库管理,坚持先申报、后立项,先审批、后建设,分级管理、全程监控,最大限度的压缩基建规模。办公楼新建及改造装修要本着节俭、够用的原则,严禁贪大求洋,追求豪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进行基础设施改造、购买和更新设备时,要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积极采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率先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或产品。重点抓好机关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新建、扩建办公和业务用房必须符合国家节能建筑设计要求。二是着力规范物品采购管理。继续推行大宗物资及办公用品政府采购,严格实行“阳光操作”,最大限度的节省采购支出。三是加强资产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一方面要盘活、用好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强化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高使用寿命,降低运行费用,节减更新成本。

  三、加强领导,务求落实

  (一)要明确工作责任。全省国税系统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厉行节约、勤俭建局”活动的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省局机关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单位建设节约型国税机关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局将把建设节约型国税机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奖优罚劣。

  (二)要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国税机关财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办公经费预算的审核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对明显属于不切实际的铺张支出要在审批环节上坚决予以制止,对浪费现象严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要加强机关内部行政后勤服务基础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节约工作责任制,分解落实任务,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制度执行无偏差、不走样。

  (三)要务求工作落实。要针对新形势下国税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选准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入脑入心的勤俭节约教育活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推广本单位资源节约的经验,注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真抓实干,加强监督检查,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务必使建设节约型国税机关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税机关要将本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勤俭建局”活动的办法、措施和经验及时上报省局,以便及时总结、交流、推广。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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