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6]231号

颁布时间:2006-11-30 13:43:57.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常熟市国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直属分局:

  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