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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国税系统2002年6月份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和稽核比对情况的通报

甘国税发[2002]167号

颁布时间:2002-07-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2002年6月份全省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上报与稽核比对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截止6月底,稽核系统共采集12,635条 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其中,未注销信息10,209条 ,按行业分类,非商业3,855条 ,商业6,354条 ;注销信息2,426条 .

  (二)存根联。6月份,全省共采集1749户防伪税控企业开具的38,72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其中正常发票35,500,占91.68%,开具金额898,483万元,税额149,326万元;作废发票3,222份,占8.32%。

  (三)抵扣联。6月份,全省共采集5,594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的44,306份抵扣联信息。认证相符发票44,306份,占认证发票总量的100%,开具金额875,235万元、税额145,026万元,其中:自动认证相符发票39,270份,占认证相符发票总数的88.63%;人工干预认证相符发票5,036份,占认证相符发票总数的11.37%。

  (四)稽核比对结果。所有进入稽核系统的发票以及上期滞留票参与了地市局、省局、总局的稽核比对。比对相符发票4,186份,属于作废发票10份,属于失控发票1份。存根联采集率100%,并列全国第1名。

  对于本地稽核比对发现的5份属于作废发票(含地市级和省级),已提交协查系统查处。

  二、存在的问题6月份,我省金税工程运行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错采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临夏州广河县在采集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时,将一户企业的税号录入错误,直接影响到发票信息的正常清分与稽核比对。

  2、操作失误。矿区税务局在向稽核系统导入存根联信息时,由于技术操作上的失误,重复采集了存根联信息,稽核比对中出现1份存根联重号。

  3、个别企业将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与企业销售核算软件“链接”开具发票,导致存根联电子信息与抵扣联认证电子信息的关键项目(发票代码)不符,直接影响到了全省金税工程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问题,有企业方面的原因,也有少数地区在主观方面存在工作不细致、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的问题,个别地区在采集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工作中连续出现类似的失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几点要求

  1、各地要认真做好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的采集工作,务必做到及时完整、准确无误。区县税务机关不能删除稽核系统中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做注销或变更处理;对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的采集工作,必须做到稽核系统和认证系统的同步采集与信息一致。

  2、发票认证环节应注意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填列的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与所申报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的一致性,对于二者不一致的发票,应退还企业要求重新开具,不得采取对认证系统中档案信息进行更改或补录的方式认证发票。

  3、各级税务机关在数据采集及传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校照操作规程和步骤进行操作,要注意看清、看懂系统的每一项提示,切忌鼠标“一点通”,要彻底杜绝技术操作上的失误。

  4、由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与财务软件或销售软件的“链接”已直接影响到了存根联数据的正常采集,各地要对辖区防伪税控企业做一次调查摸底,检查有无应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与财务软件或销售软件“接口”程序开票的企业,如有,请将企业名单逐级上报省局,以便加强管理。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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