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2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

甘国税发[2002]225号

颁布时间:2002-09-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兰州市、酒泉地区、庆阳地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2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国税函[2002]7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2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