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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防伪税控扩大推行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甘国税发[2002]238号

颁布时间:2002-10-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兰州市、天水市、白银市、武威市、张掖市、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地区、临夏州国家税务局:

  今年4月份,国家税务总局给我省下达了2000户Windows版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为ISA插槽)的推行任务。按照总局的统一要求,省局将2000户的推行任务全部下达到兰州市,截至10月15日,兰州市已顺利推行942户。根据2002年10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精神,要求我省在10月底以前完成全部2000户的推行任务。考虑到兰州市在不到两周的时间内落实这一任务有一定困难,兰州市以外其他地市在此以前也已做了推行防税控的前期准备工作,其相当一部分企业要求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的意愿也比较强烈,目前正在等待专用设备的到位,省局经研究,决定重新调整防伪税控的推行计划,减少兰州市400户的推行计划,分解到以下市、地、州推行:天水80户、白银80户、定西40户、张掖60户、武威40户、平凉20户、庆阳40户、临夏40户。为确保防伪税控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局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推行任务各地要根据省局调整的推行计划,对现有的等待上防伪税控的企业再进行一次摸底,将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操作人员计算机水平较好的企业首先纳入推行的计划,确定推行企业的名单,保证推行计划的全面落实。考虑到今后管理和技术服务方面的因素,省局要求各地在安排这一批推行计划时,原则上要集中在交通便利、纳税人比较集中、技术服务力量较强的区县推行。

  二、搞好培训和宣传工作,确保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推行防伪税控,前期的培训工作十分关键,培训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伪税控推行工作和今后金税工程运行的质量。各地必须坚持先培训后推行的原则,做到培训合格一户,发行一户,安装一户。培训工作要有周密的计划和统一的安排,要有具体的培训时间计划表,培训的内容要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以确保培训质量。同时,由于这次推行工作时间紧,纳入推行计划的企业在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备方面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各地要向纳税人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防伪税控推行工作的平稳进行。据了解,各地在今年5月份以来,已先后对一些企业举办过Windows版防伪税控的培训班,但由于专用设备一直没有到位,未能及时安装和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为确保这一部分企业今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顺利运行,各地在为其发行安装防伪税控系统前,可举办旨在巩固以前所学内容的短期培训班,时间安排在一、两天之内,办班的经费应由税务机关支付,不得再向纳税人收取培训费用,但参训人员的食宿自理。

  三、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搞好防伪税控的推行工作税政、信息中心以及技术服务单位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通力配合,搞好培训、发行、安装、技术辅导等各项工作。各部门相互之间要建立起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的交流,理顺业务流程。同时,还要注意业务分工,充分发挥制约和监督职能,不能一味地赶时间、赶进度而随意简化业务流程,出现意外的问题。各地对防伪税控推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研究,及时稳妥地解决。

  四、及时准确地做好防伪税控推行工作相关信息的上报工作省局要求各地、州、市国税局相关部门每三天向省局信息中心、流转税处报告防伪税控推行的培训、发行、安装情况,以便省局能够及时掌握防伪税控推行的进程。

  为方便各地上报推行情况,省局在delll服务器上建立了“windows版防伪税控推行进展情况”文件夹,具体路径为“delll\流转税处windows版防伪税控系统推行进展情况(含表样)”,请各地按照规定的时间(10月23日、26日、29日、11月1日)直接将电子文档传到指定的文件夹。同时,各地要督促技术服务单位做好防伪税控推行相关数据的采集上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卡号管理软件”的录入、上传工作和安装单的返回工作,以便国家税务总局和航天金重穗总公司及时了解各地防伪税控的推行工作。

  五、既要完成推行任务,又要确保金税工程的运行质量今年以来,经过全省国税系统的共同努力,我省金税工程运行顺利,存根联采集率各月均达到了100%,但在金税工程运行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尤其是近两个月,金税工程工作上的失误较多,充分反映出我省金税工程工作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必须引起各地高度重视。尤其是在目前扩大推行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各地既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工作,确保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更要加强对金税工程工作的管理,继续贯彻好已有的各项规章 制度、办法和措施,落实“局盯所、所盯人、人盯户”的“盯管”责任制,确保我省金税工程的高质量运行。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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