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苏人发[2004]23号

颁布时间:2004-07-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事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人事局、地方税务局:

  我省地税系统组建十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地税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税收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江苏地方经济发展,取得了两个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十年来,全省地方税收总量不断跃上新台阶,收入总量从1995年的85.73亿元增至2003年的807.54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由建局之初的 49.7%上升到2003年的60%,税收收入由建局之初的64.29亿元上升到2003年的482.34亿元,年平均增收46.5亿元,年均增幅高达 25% .十年来,全省地税系统一手抓事业发展,一手抓队伍建设,始终保持了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和浩然正气,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执法公正、廉洁奉公、勇于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据统计,十年来全省地税系统共有382个单位和155人次受到省级以上党政部门的表彰。全系统也于2001年一举建成省级文明行业,成为首批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6个省级文明行业之一,2003年,全省地税系统再次荣获省级文明行业称号。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做好各项税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人事厅、省地税局决定,授予王超等30名同志“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税收事业再立新功。全省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文明执法,优质服务,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成为热爱税收事业的奉献者、公正廉洁的执法者、精通业务的开拓者、文明高效的服务者。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团结拼搏,为开创我省地税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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