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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中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函[2004]33号

颁布时间:2004-05-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中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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