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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国税系统2003年1至4月份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上报和稽核比对情况的通报

甘国税函发[2003]132号

颁布时间:2003-05-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2003年1至4月全省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上报与稽核比对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防伪税控推广应用情况。根据稽核系统采集的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统计,截止4月底,全省共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673户,按行业分类,非商业纳税人3988户,商业纳税人6685户;已纳入防伪税控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共6156户,占全省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62.5%。2003年新推广使用的Windows版防伪税控系统开票以及抄、报税等各项工作正常。

  (二)抄报税及存根联采集情况

  1月份,全省应抄报税的企业为3638户,申报率为100%。共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80534条 ,其中:正常发票72308份,占总票数的89.79%,金额1245294万元,税额205939万元;作废发票8226份,占总票数的10.21%,金额198975万元,税额31762万元。

  2月份,全省应抄报税企业为3620户,申报率为100%。全省共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60592条 ,其中:正常发票55257份,占总票数的91.2%,金额1039138万元,税额173128万元;作废发票5335份,占总票数的8.8%,金额110603万元,税额18436万元。

  3月份,全省应抄报税企业为3609户,申报率为100%。共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46743条 ,其中:正常发票43005份,占总票数的92%,金额1028911万元,税额171197万元;作废发票3738份,占总票数的8%,金额105972万元,税额17689万元。

  4月份,全省应抄报税企业为4366户,申报率为100%。共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71534条 ,其中:正常发票64178份,占总票数的89.72%,金额120238万元,税额200482万元;作废发票7356份,占总票数的10.28%,金额107748万元,税额17995万元。

  (三)抵扣联采集情况

  1月份,全省共采集抵扣联信息86883条 ,其中:认证相符发票86880份,金额1279404万元,税额211950万元,认证不符2份,密文有误1份,有问题发票占全部认证发票的0.002%。

  2月份,全省共采集抵扣联信息63899条 ,全部为认证相符发票,金额910951万元,税额151522万元。

  3月份,全省共采集抵扣联信息49618条 ,其中:认证相符发票49617份,金额1000211万元,税额166596万元,认证不符1份,占全部认证发票的0.002%。

  4月份,全省共采集抵扣联信息75757条 ,其中:认证相符发票75755份,金额1214837万元,税额201446万元,认证不符2份,占全部认证发票的0.0026%。

  (四)稽核比对结果所有进入稽核系统的发票以及上期滞留票依次经过了地市局、省局、总局的三级稽核比对,比对结果如下:

  1月份,比对相符发票、86754份,属于作废发票45份。存根联采集率100%,并列全国第1名。

  2月份,比对相符发票63857份,属于作废发票14份。存根联采集率100%,并列全国第1名。

  3月份,比对相符发票49564份,属于作废发票24份。存根联采集率100%,并列全国第1名。

  4月份,比对相符发票75632份,属于作废发票42份。存根联采集率100%,并列全国第1名。

  对于本地(含地市级和省级)稽核比对发现的属于作废发票,已提交协查系统查处。

  1至4月,在我省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力度不断加大,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户数和进入稽核系统的发票量不断增多的情况下,经过我省各级国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存根联采集率均达到100%,并列全国第一。但从今年前4个月的工作不难看出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金税工程所暴露出的属于管理环节的漏洞以及人为因素不容忽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个别纳税人在档案信息变更之前就已用新税号进行开票,而且抵扣联还通过了征收机关的认证,暴露出某些征收机关在认证管理上不够严格,操作规程上还存在问题。二是档案信息错采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个别区县在向稽核系统采集档案信息时,将纳税人识别号中x符号以小写录入,在总局的清分比对中被判定为该条 档案信息漏采。三是不严格遵守工作时限。有些月份均存在个别地区拖延清分比对工作时间的情况。四是操作不规范。一些地区存在计算机上的误操作,导致无法进入稽核系统,数据不能按时上传。此外,在金税工程工作中仍然存在有些地县不如实反映工作问题的现象,对工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不能正确地对待,怕暴露问题而不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汇报,使上级部门得不到真实的信息,其他单位无法从中吸取教训,不能彻底杜绝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二、几点要求

  (一)总结经验,发扬优良传统,继续保证金税工程高质量运行。虽然我省1至4月金税工程运行平稳,但随着防伪税控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和发票量的不断增加,给金税工程日常管理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各地要在认真做好下一阶段防伪税控推行工作的同时,务必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既要正确地对待一年多来的工作成绩,也要客观地对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吸取教训,对每一项工作都要高标准、严要求,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扎实可靠的工作基础确保我省金税工程继续高质量运行。

  (二)防止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不能认为金税工程一个时期以来运行良好,就出现松劲情绪,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二是必须要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地县国税机关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日志,对工作中遇到的异常情况,应详尽如实地纪录,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报告,以便问题能够及早地解决。

  (三)加强上下级国税部门之间、同级国税机关各相关部门之间联系,通力合作,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应齐心合力,避免互相推诿、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不能有怕担责任的思想。四月份就存在一个区县局在采集的数据出现错误时,不积极配合市局解决的问题。今后凡出现类似问题,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省局均要严肃处理。

  (四)务必加强对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的管理工作。关于稽核系统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的采集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并与认证系统同步采集,对纳税人识别号中的x符号必须以大写方式录入。在进项发票认证环节,要通过注意进项发票开具的时间与该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审批时间,在对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前开具的进项发票一律不得认证抵扣税款。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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