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渝国税函[2003]615号

颁布时间:2003-09-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3]9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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