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十五”期间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3]284号

颁布时间:2003-12-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2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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