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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警惕密切注意骗税动向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郑国税发[1999]261号

颁布时间:1999-07-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各县(市、区)局、各分局、市直属局:

  现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警惕密切注意新的骗税动向的紧急通知》(豫国税发[1999]130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认真学习贯彻,遵照执行。

  一、严格审核出口退税,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市局张新德局长阅文后,作出重要批示:“请王局长阅,流转税处速转发各县,注意新的骗税动向,严防出问题”。王治中副局长阅文后,批示:“请流转税处、涉外处阅办,对外贸企业每一单委托出口业务,均要严格审查,心中无数,决不审批。”对出口退税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各县(市、区)局、分局接文后,要迅速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提高对骗税行为的警惕,坚决杜绝骗税发生。今后,各县(市、区)局、分局在审核外资企业退税时,要注意鉴别单证的真伪,要注意审查单证间的逻辑关系,必要时深入企业,实地检查。在不能确认排除骗税嫌疑的情况下,坚决不能审批。

  二、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加快出口退税审批进度今年以来,市局注意到个别县(市、区)局、分局有拖压出口企业退税申报的现象,有的情况还很严重。为此,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分局要提高对出口退税工作的认识,充分考虑出口企业的实际困难,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尽快审批出口退税。今后,凡符合退税条 件的退税申报,各县(市、区)局、分局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尽快上报市局,不得因任何理由拖压出口退税企业的退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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