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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上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0]91号

颁布时间:2000-05-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上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交贯彻执行。

  一、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湖北公司及其直属机构,由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负责检查,其余单位由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负责检查。

  二、各地要切实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做到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方案,避免交叉下户、重复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务必于7月4日前按照要求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和《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统计表》报送省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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