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造价[2004]10号
颁布时间:2004-04-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近来,部分单位咨询建设工程中检验试验费的计取和施工组织措施费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划分比例的问题,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精神,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由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险费和检验试验费组成。
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 ,检验试验费按材料的定额消耗量乘材料单价之和(含未计价材料)的0.2%计取,计入材料费;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检验试验费按清单项目的材料消耗量乘材料单价之和的0.2%计取,计入综合单价的材料费。
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各项费用项目,在填写“措施项目费分析表”时,以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可按20:70:10拆分;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可按15:75:10拆分填入相应栏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