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国税票函[2000]1号
颁布时间:2000-02-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各分局:
现将《市国家税务局2000年度发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
2000年发票管理工作要点
根据全市税工作部署和上级机关对发票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发挥发票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着力抓好三件事:
一、全力推进规范社会用票工作
(一)扩大发票宣传。
1、在税收宣传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发票宣传。
2、在《税收征纳》上开辟发票知识专栏。
3、组织分局在辖区购物量大的场所设置发票宣传牌。
(二)扩大发票用票面、提高发票用票率
1、全面推进销售额达10元必须开票工作,用票面争取达到90%以上。
2、在巩固九八年、九九年规范大型商场和市场使用发票的基础上,增加100个市场(或商场)作为规范用票的重点整治对象,各分局按分配数实现规定目标。
3、对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纳税户,全部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三)强化发票社会管理工作
1、对经审批同意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按照统一发票进行管理,逐步实行统一结算,控制领购。
2、对收银机逐步推行套印税务监制章的发票。
3、着手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工作。
(四)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大发票的查处力度,对发票违章案件,根据严重程度采用不同方式公开曝光。
二、全面加强发票管理基础工作
(一)继续开展发票管理达标活动,争取16个征收分局全部实现发票管理达标。
(二)根据发票规范管理要求,在全市统一发票岗位的设置和职责,统一操作规程,统一表、证、单、书式样。
(三)按照规范、合理的原则,理顺内部收据的领用和管理。
(四)做好发票印制、领用计划,做到既保证供应,又避免浪费。
(五)根据会计核算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核算。
(六)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力度,着力发票管理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建立计算机管理、监控、查询系统
(一)与计算机部门配合,将发票的领购、发售、审验、违章处理、产表、档案归集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逐步建立计算机发票管理、监控、查询系统。
(二)逐步建立全市的用户发票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