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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0年度发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国税票函[2000]1号

颁布时间:2000-02-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各分局:

  现将《市国家税务局2000年度发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

2000年发票管理工作要点

  根据全市税工作部署和上级机关对发票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发挥发票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着力抓好三件事:

  一、全力推进规范社会用票工作

  (一)扩大发票宣传。

  1、在税收宣传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发票宣传。

  2、在《税收征纳》上开辟发票知识专栏。

  3、组织分局在辖区购物量大的场所设置发票宣传牌。

  (二)扩大发票用票面、提高发票用票率

  1、全面推进销售额达10元必须开票工作,用票面争取达到90%以上。

  2、在巩固九八年、九九年规范大型商场和市场使用发票的基础上,增加100个市场(或商场)作为规范用票的重点整治对象,各分局按分配数实现规定目标。

  3、对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纳税户,全部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三)强化发票社会管理工作

  1、对经审批同意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按照统一发票进行管理,逐步实行统一结算,控制领购。

  2、对收银机逐步推行套印税务监制章的发票。

  3、着手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工作。

  (四)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大发票的查处力度,对发票违章案件,根据严重程度采用不同方式公开曝光。

  二、全面加强发票管理基础工作

  (一)继续开展发票管理达标活动,争取16个征收分局全部实现发票管理达标。

  (二)根据发票规范管理要求,在全市统一发票岗位的设置和职责,统一操作规程,统一表、证、单、书式样。

  (三)按照规范、合理的原则,理顺内部收据的领用和管理。

  (四)做好发票印制、领用计划,做到既保证供应,又避免浪费。

  (五)根据会计核算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核算。

  (六)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力度,着力发票管理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建立计算机管理、监控、查询系统

  (一)与计算机部门配合,将发票的领购、发售、审验、违章处理、产表、档案归集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逐步建立计算机发票管理、监控、查询系统。

  (二)逐步建立全市的用户发票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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