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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税控加油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4]338号

颁布时间:2004-06-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税控加油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国税函[2004]662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所属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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