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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换证工作情况的通报

冀国税发[1996]127号

颁布时间:1996-12-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我省的税务登记换证工作截止10月底已全部结束。全省共换发税务登记证44万户,其中,国有经济31229户,集体经济79830户,联营经济1117户,股份制经济3247户,私营经济12429户,个体经济308060户,其他经济4088户。这次换证工作是在税务机构分设,征管范围重新调整以来的第一次,它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特别是今年我省又遭受了多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给我省的经济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也给这次换证工作带来巨大困难。但由于各市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从而确保了换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通过换证既清理了漏登漏管户掌握了税源底数,健全有关征管档案资料,同时也为今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和全省税收征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有力的基础。现将全省税务登记换证工作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省局召开换证工作会议后,各市根据总局和省局的换证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领导重视一把手亲自抓,保定市国税局局长刘战旗亲自抓,要求各单位把换证工作做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落到实处,由于组织严密,措施得力,确保了换证的质量和进度,园满完成了换证任务。

  二是召开换证工作会议,周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征管、监察负责人组成的换证工作办公室,负责换证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通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沧州市共出动宣传车120余辆(次),印发宣传材料6.7万份,有关领导广播、电视讲话20余人次,宣传工作绘声绘色。经过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为换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密切部门配合,摸清税源底数,加强税收征管。为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建立规范的纳税秩序,唐山市国税局加强与地税局、技监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保证换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同时与工商局进行证照核对、摸清换证底数,清理漏登漏管户。承德市国税局在这次换证中采取换证与严格执法、换证与形象工程,换证与电算化换证与税法宣传“四结合”;与工商执照底数,与原换发税务登记,与地税办证“三对照”,有条 不紊地搞好换证工作;邢台市国税局在换证中做到与清理漏登漏管户、与征管改革、与组织收入、与定额调整四结合,扩大换证成果。据统计在换证中全市共清理漏登户数812户,清查各类偷漏税案件646起,增加收入114.9万元。邯郸市曲周、永年国税局、地税局、技监局三家联合办公,实行“统一宣传、统一收费、统一传递、统一部署”,既方便了纳税人,又加快了换证进度。

  石家庄市国税局与地税局密切联合,本着“联合办公、合力治税、统一收费、信息共享、优化服务”的原则,共同推动换证工作的开展。

  三、健全纳税档案,夯实征管基础。唐山市国税局以换证工作为契机,重新整理纳税人档案资料,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信息库制度:登记底册制度和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制度;衡水市国税局把换证工作与征管电算化结合起来,并和征收、稽核系统相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税收管理电算化体系;张家口国税局对换证工作要求四统一,即统一表格、统一底册、统一微机打印、统一代码或号码,确保征管资料的规范、完整。廊坊市国税局加大对停歇业户的清理力度,防止出现漏管户,并建立健全纳税资料档案,对未换证户,由税务机关填发《限期办理税务登记证通知书》,逾期不办的进行严肃查处,从而了保证了纳税人及时换发税务登记证,促进换证工作的开展。

  四、认真总结,严格考核,保证换证的质量和成果。秦皇岛市国税局制定了考核评比办法,对全市换证工作进行综合考评,通过考核评比,抚宁、青龙和海港分获换发税务登记证综合考评一、二、三名。邯郸广平县局把换证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仅用15天就完了换证工作。沧州吴桥县局对换证工作实行定期汇报、通报制度,还制定了“换证工作验收办法”,实行目标责任制、奖优罚次,使换证工作提前一个月完成。

  但是,在这次换证工作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一是有的地方征管基础薄弱,征管档案资料不全,换证后的纳税户数比原登记户数差距较大,究其原因主要是日常管理不规范,对个体经营者长期挂证不经营的,不及时做注销处理;

  二是漏登、漏管数依然存在;

  三是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不严,以补代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总之,从这次换证工作总体看,由于各市领导重视、工作认真,组织周密、措施得力,使这项工作得以园满完成。特别是沧州、保定、衡水和邢台四市在证款上解工作中,能顾全大局克服困难,按时按量地按省局核定证款数上解省局,工作突出,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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