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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重地税发[1996]374号

颁布时间:1996-12-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

  现将国税发[1996]2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1996年1月30日国税发[199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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