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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商局 河北省经贸委 河北省地税局 河北省国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工商局、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甄别" "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清字[1998]1号

颁布时间:1998-04-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商局 河北省经贸委 河北省地税局 河北省国税局

各市财政局、清产核资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委、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甄别""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清字[1998]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各市清产办要于6月底将清理甄别""集体企业工作情况及情况表报省清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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