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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国税局、河北省地税局关于批准唐山市、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廊坊市、保定市、张家口市、沧州市、邯郸市、刑台市等55家社会福利企业的批复

冀民福[1999]14号

颁布时间:1999-07-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国税局、河北省地税局

各有关市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你们报来申办社会福利企业的请示收悉。经审核55家企业符合福利企业条件。

  请办理登记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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