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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人总行、税务总局《关于查核、暂停支付、扣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通知》的通知

冀银发[1998]290号

颁布时间:1998-07-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人民银行省辖各分行;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核、暂停支付、扣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通知》(银发[1998]31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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